一、上市公司监管动态(2019年4月19日-4月25日)
本所对1宗违规行为进行纪律处分。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集团”)累计占用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浙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金14.35亿元,占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7.87%,截至目前,仍有13.9亿元尚未归还。在公司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的情况下,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兼总经理虞云新违规向新光集团、董事长和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合计20.55亿元,占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5.59%。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所根据有关规定,对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周晓光,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兼总经理虞云新,财务总监胡华龙,监事、全资子公司浙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张云先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本所共对5宗违规行为发出监管函,4宗涉及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违规,1宗涉及买卖股票及减持违规。
4宗涉及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违规中,一是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筹划重组事项信息披露不及时、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时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二是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未按规定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三是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在披露2018年年报时未按规定同步披露2019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四是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提交并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等公告,且未能及时披露延期披露公告并导致公司股票停牌。
1宗涉及买卖股票及减持违规中,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东达晨创泰股权投资企业、达晨创恒股权投资企业、达晨创瑞股权投资企业未遵守IPO期间的减持承诺且在未告知公司减持计划前实施减持行为。
本所发出年报问询函60份、重组问询3份、关注函17份、其他函件75份。
二、市场交易监管动态(2019年4月22日-4月26日)
本周,本所共对34起证券异常交易行为采取了自律监管措施,涉及盘中拉抬打压、虚假申报等异常交易情形,对“兴齐眼药”、“乐视网”等涨跌异常股票或高风险股票实行重点监控;共对15起上市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并上报证监会6起涉嫌违法违规案件线索。